1.借阅证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找各种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阅证如有丢失,请立即办理挂失和补办借阅证手续;
2.请凭本人借书证、学员证到阅览室阅览,借阅中文图书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借阅室的图书(库本除外),读者可借图书25册,借期2个月。图书可线上、线下续借一次,续借期1个月,图书借期超期程序将停止后续借阅;
3.进阅览室请将书包、图书、报刊、光盘等物品存放到存包处;
4.请爱护公共设施,不得在图书报刊上批画,不得损毁和丢失图书资料;
5.严禁对公共检索计算机进行格式化硬盘、改动和删除系统文件等操作;
6.不允许使用自带的光盘、软盘;
7.请遵守各阅览室的具体规章。